天津招標咨詢公司投標人授予招標后的程序 招標通知書:向中標人發出招標通知書。公布授標結果:凡未入選的投標人,應將授標結果告知。天津招標咨詢公司合同的訂立:招標通知發出后30日內,根據招標文件和招標文件訂立投標人和被授予合同的投標人。面對合同。書面報告:天津招標咨詢公司投標人應當在確定受益人后15日內,向主管行政部門提交投標情況書面報告。書面報告至少應包含以下信息:
(1)招標貨物基本情況;
(2)招標方式和發布招標公告或者資格預審公告的媒介;
(3)招標文件中投標人須知、技術條款、評標標準和方法、合同主要條款等內容;
(4)評標委員會的組成和評標報告;
(5)中標結果。
二、天津招標咨詢公司招投標中標后投標方的工作流程
1、繳納履約保證金:中標后3天公示期之內繳納,履約保證金不得超過中標合同金額的10%。
2、繳納中標服務費:公示期后3個工作日內繳納,費用參考招標文件的具體要求。
3、領取中標通知書:繳納履約保證金和中標服務費之后,方可領取中標通知書。
4、簽訂合同:中標通知書領取后30日內,中標人與招標人應按照招標文件和投標文件簽訂書面合同。
5、退還投標保證金:中標合同備案后,方可領取退還的投標保證金。
6、退還履約保證金:項目驗收完成后,方可領取退還的履約保證金。
三、天津招標咨詢公司中標履行合同
1、義務
天津招標咨詢公司合同訂立后,中標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自己履行義務,完成中標項目;中標人不得轉讓或變相轉讓中標項目。中標項目的轉讓,是指中標人將中標項目倒手轉讓他人,使他人成為該中標項目實際上的完成者。
天津招標咨詢公司中標項目的轉讓在實踐中具有很大的危害性,使招標投標有名無實,對工程質量造成嚴重影響。從合同法律關系上講,中標項目的轉讓屬于擅自變更合同主體的違約行為。
2、分包限制
天津招標咨詢公司選定的項目不可轉讓,但可以外包。分包是指中標者(作為中標項目的主承包商)將中標項目的部分工作轉包給他人的行為。天津招標咨詢公司受益人原則上必須獨立履行義務。但是,由于招標的規模和復雜性,在某些條件下,選定的項目可能由受益人分包給第三方。這些條件是:所選項目的部分非物質、非關鍵性工作外包給第三方;分包的接收方必須符合資格條件,不得重新分包。更多內容可關注網站:http://www.pattenuniversity.cn/